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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关于普法工作情况自查报告【精选推荐】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12-30 16:00: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民政局关于普法工作情况自查报告【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县民政局关于普法工作情况自查报告【精选推荐】

 

年初以来,**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聚焦为民服务“圆心”,扩宽服务“半径”、延伸服务“周长”、扩大服务“面积”,聚力画好为民服务“同心圆”,将法治精神贯穿于民政工作全领域、全过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凸显民政“兜基本”“固民利”“强民生”法治制度优势,现将有关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普法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普法宣传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明确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推行普法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各分管联系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履行“一岗双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抓。通过建立健全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充分发动和积极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自觉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为保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结合民政工作职能,扎实抓好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党建引领“带头抓”。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机关干部这个“广泛基础”,抓好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示范,落实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增强民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民政工作需要。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6场次,开展党员干部法律专题培训累计8余次;
每年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二是主题宣传“重点抓”。围绕民政职能,以国家、直辖市新颁发、修订的法律法规为契机,充分利用宪法日、清明节、七夕、老年食堂开放日等特殊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向不同民政服务对象分类开展普法,广泛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进养老机构、进福利院、进社区等活动,强化对民政重点区域、特殊人群的法治教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今年以来,共开展活动25余次,派发民法典婚姻编、慈善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资料4000多册,有效扩大民政法律知识的覆盖率、知晓率。

三是日常宣传“常态抓”。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外派受训等形式,对全体民政干部持续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12次,使其充分掌握国家法律和民政专业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警示广大干部职工时刻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签订守法承诺书61份。按月征订各类法制报刊杂志供干部职工阅读学习,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法制培训,提高自身法律水平。

四是数实结合“立体抓”。有效利用“线上+线下”双重“云宣传”平台,为群众普及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充分发挥数字赋能非接触、看得见、听得到、传播广的优势,局领导干部上线“发言人来了”宣传活动,就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向群众讲解民政服务政策。在**电视台开设民政专栏,分管领导亲自上台宣传高龄老年人津贴、殡葬基本服务免费等惠民政策。制作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法、慈善事业宣传材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社会救助”公众号、企业微信居民圈、职工朋友圈等方式开展“云普法”,提升民政法律法规知晓度。二是积极探索以社区为载体,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为支撑的“五社联动”普法体系,依托全县42个社工站,126名一线社工,联动社会组织人员、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通过派发宣传资料、网络宣传、面对面解答、入户关爱、普法进社区等贴近百姓的普法行动,着力提高群众对民生福利政策的知晓度,打通普法宣传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二)紧扣法治民政主线,扎实推进普法成果转换。

坚持普法工作与民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好梳理、监督、整改“三到位”,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梳理法定职权。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对行政执法职权进行认真排查和梳理,按要求编制了行政流程图,简化办事流程和相关手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和工作效率。注重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任务分解工作,对民政部门涉及的殡葬、婚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执法主体资料和执法依据目录进行认真梳理审核,根据各科室业务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行政执法项目和职责,确保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程序依法行政;

二是强化监督问责。在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5个重点职能窗口部门推行党员亮身份践诺于民活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建立健全执纪追究问责程序,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采取网上受理、书面审查、实地查证等方式落实行政复议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执法、实施、检查责任,做到责任清楚、任务落实,有效增强了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年初以来,在殡葬、养老、社工领域开展综合执法检查4次,提出执法纠改督办事项7个,全部对单整改销号。

三是规范行政行为。对照125个民政权利承接事项,在民政事务领域制定工作执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了主要职能、管理权限、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及执行程序,使每个干部职工明确自己的工作行为和责任;
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权限、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承诺时限、收费等内容实行全面公开。对执法文书的起草、送审等,严格按程序拟办、审核、审定、审批。重要执法文书,由领导班子集体议决;
建立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对已经明确被取消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审批许可事项予以废止,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其收费一律取消;
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建设问题,修订完善社会救助申办审批、核查识别、绩效评价监督等规范性制度流程6项,年初以来,累计发起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予违纪违规事项动态核查和纠偏纠错3041件次,核减清退不合规救助对象2982人次。

二、存在问题及差距

一是依法办事在具体行政管理中落实不够,存在轻法制重实绩等现象。

二是民政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与民政“三最一专”职能以及人民群众的诉求期待不相适应,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普法宣传进机关、进科室、进服务对象家庭等活动,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自觉做到规范执法,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依法合法行政,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有效的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专业培训,重点在基本法律知识以及管理和执法的标准规范、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方式等方面加强培训,在岗位选人、用人方面把好关,提升服务群众行政能力。

(三)加强行政制度建设。在系统内部完善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建立行政责任制、违法追究制、依法行政考核制、投诉举报制等,确保用制度管人、管钱、管物、管事。健全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权力事项管理制度,在社会救助、殡葬事务、婚姻收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重点领域引入人大代表视察、政协委员监督、人民评议等监督机制,实现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行政事项公开透明,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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