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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在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百日攻坚上的讲话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7-10 16: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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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在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百日攻坚上的讲话

市委书记在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百日攻坚上的讲话

 

 市委书记在 2022 年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会议上的讲话范文 市委书记在 2022 年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会议上的讲话范文

  同志们:

  刚才,我们共同收听收看了全国自建房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对开展自建房平安专项整治进行了支配部署,为我们做好下步工作指明白方向。我们紧接着召开全市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目的就是给大家留出更多时间抓落实,刚才 XX 就做好全市自建房平安专项整治作了部署,我完全同意,大家要一并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看法。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快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心和省委要求上来。近年来,自建房屋倒塌造成群众伤亡事务屡见不鲜:2019 年 5 月 16 日,**区昭化路一处正在改造的汽车 4S 店厂房顶部坍塌,致 10 人死亡、15 人受伤;2020年 3 月 7 日,用作集中隔离的**酒店发生坍塌,造成 29 人遇难、42 人受伤;2020 年 8 月 29 日**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酒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 29 人死亡、28 人受伤;2021 年 7 月12日,**松陵街道油车路188号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发生坍塌,造成 17 人死亡、5 人受伤;这次湖南省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导致 53 人遇难。每一起事故的背后,几乎都存在盲目改造、私自扩建等违法行为,以及徇私枉法、监管不力

 等违纪行为,教训非常深刻。下半年,党的二十大就要召开,各级各部门肯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平安生产各项工作,特殊是对标对表全面加强平安生产 15 条硬措施要求,把开展自建房平安专项整治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把事故背后的问题当作自身潜在的隐患来看待,举一反三、警示警醒,如履薄冰、战战兢兢,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依法依规、高效有序组织推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二、要扭住关键环节,确保自建房平安专项整治扎实推动。5 月 4 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快速开展全省城镇自建房平安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 5 月 20 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会后,要马上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制定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尽快把底数摸清晰、把问题解决掉。在详细推动中,要做到六个结合:一是与开展平安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相结合。住建领域平安隐患排查,是平安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紧盯已竣工交付运用的各种城镇房屋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包括住宅和学校、幼儿园、宾馆、影剧院、商场等公共建筑,聚焦城中村、非集中连片棚户区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测鉴定经营性(含出租)自建房和建筑年头较早、建设标准偏低、失修失养严峻、存

 在平安隐患的房屋,确保排查横向到边、纵向究竟,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马上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限期整改到位。这里强调一下,教化、医疗、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状况,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产权人(管理人)制定整治安排并开展工作,须要停用(停业)的马上组织实施,确保守住平安底线。二是与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紧密结合。现在,由北京输入疫情导致的 2 个传播链条,累计隔离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员 2000 余人,再加上境外返定、涉疫地区返回等人员,我们改造征用了 20 多个集中隔离酒店,绝大部门都是自建房。要把集中隔离酒店作为排查的重中之重,对建设时间、建筑结构、设计施工、消防平安等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存在平安隐患的地方,明确专业人员持续跟进、立行立改,坚决彻底消退风险隐患。三是与开展双违清理紧密结合。2018 年以来,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对全市城乡全部私搭乱建、超期临建、擅自变更规划及土地用途等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全面清查治理,共拆除违建面积 65.65 万平方米,拆出了公允正义,拆出了发展空间,拆出了城市形象。要以自建房平安专项整治为契机,开展两违专项清查回头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发生。各乡镇(街道)排查发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首先要进行初核,然后依项目是否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行政许可状况,

 再分别移交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应急管理等单位进行细核处理,涉及刑事惩罚的移交公安部门。四是与宅地基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要依托市乡村三级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执法队伍作用,健全完善宅基地自建房屋审核把关制度,严把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运用检查等各个环节,持续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提升自建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真正做到不在没有规划的地方建房、不建没有规划的房、不建没有设计的房。五是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密结合。住建局牵头,要聘请专业机构和技术专家,帮助乡镇(街道)勘查鉴定自建房屋平安等级,刚好发觉和消退平安银魂。对农村 C 级、D 级房屋,要刚好实行纳入危房改造等有效措施消退平安隐患,确保 6 月底前完成。要对脱贫户自建房屋高度关注,确保危房不住人。六是与城市更新等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对排查出来的城市 C 级、D 级房屋,要刚好纳入城市危急房屋台账管理,综合运用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措施,因地制宜制定危急房屋整治方案并推动实施。对短暂无法拆除的 D 级危急房屋,尤其是其中用作经营(含出租)的自建房,要马上停租停业,严格落实停用措施,确保全部腾空、住户全部撤离,同时设置警戒措施,界定平安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防范人员倒流;若 D 级危房是业主唯一住房且用于自住,要将业主列为公租

 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考虑对象,或通过市场化手段妥当解决群众居住问题。

  三、要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级干部要靠前指挥,指导分包乡镇(街道)扎实开展自建房平安专项整治,督促分管部门履职尽责,抓好本行业本系统企业或者项目等自建房屋排查整治工作。住建局要牵头抓好城乡居民自建房隐患排查,同时探究建立健全城乡自建房屋申请、报批、审核等程序,从制度上坚决堵住风险漏洞。应急局要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履行好平安监管责任。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城乡自建房用于经营场所的登记,以及登记信息的推送和公示;做好对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宣扬部要加大平安生产学问宣扬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开展住房建设。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自建房用于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21 个乡镇要对全部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自建房应排尽排,须要补录的抓紧补录、须要整治的抓紧整治。4 个城区要聚焦城中村、非集中连片棚户区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测鉴定经营性(含出租)自建房和建筑年头较早、建设标准偏低、失修失养严峻、存在平安隐患的房屋。物业企业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养护、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要压实个人责任,

 严格落实建筑物全部权人、运用权人、法人代表责任以及建设、施工、监理队伍责任,确保自建房符合质量平安标准要求。

  同志们,让我们深化实行党中心、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各项支配部署,扎实做好自建房平安专项整治工作,以全市之稳、全市之安服务全国全省大局,以优异成果迎接党的二十大成功召开!

市委书记在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百日攻坚上的讲话

 

  在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会议上的讲话 提纲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

 二、要扭住关键环节,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

 1.是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相结合

 2.是与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紧密结合

 3.是与开展“双违”清理紧密结合

 4.是与宅地基制度改革紧密结合

 5.是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密结合

 6.是与城市更新等专项行动紧密结合

 三、要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正文:

 同志们:

 刚才,我们共同收听收看了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对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我们做好下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紧接着召开全市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目的就是给大家留出更多时间抓落实,刚才 XX 就做好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了部署,我完全同意,大家要一并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 、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 近年来,自建房屋倒塌造成群众伤亡事件屡见不鲜:2019 年 5月 16 日,...区昭化路一处正在改造的汽车 4S 店厂房顶部坍塌,致10 人死亡、15 人受伤;2020 年 3 月 7 日,用作集中隔离的...酒店发生坍塌,造成 29 人遇难、42 人受伤;2020 年 8 月 29 日...陶寺乡

  陈庄村聚仙酒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 29 人死亡、28 人受伤;2021 年7 月 12 日,...松陵街道油车路 188 号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发生坍塌,造成 17 人死亡、5 人受伤;这次湖南省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导致 53 人遇难。每一起事故的背后,几乎都存在盲目改造、私自扩建等违法行为,以及徇私枉法、监管不力等违纪行为,教训十分深刻。下半年,党的二十大就要召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特别是对标对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 15 条硬措施”要求,把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把事故背后的问题当作自身潜在的隐患来看待,举一反三、警示警醒,如履薄冰、战战兢兢,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依法依规、高效有序组织推进专项整治,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二 、要扭住关键环节,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 进 5 月 4 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全省城镇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 5 月 20 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会后,要立即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制定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尽快把底数摸清楚、把问题解决掉。在具体推进中,要做到“六个结合”:

 1 1 .是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相结合

 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是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紧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城镇房屋全面

  开展排查整治,包括住宅和学校、幼儿园、宾馆、影剧院、商场等公共建筑,聚焦城中村、非集中连片棚户区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测鉴定经营性(含出租)自建房和建筑年代较早、建设标准偏低、失修失养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确保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限期整改到位。这里强调一下,教育、医疗、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情况,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产权人(管理人)制定整治计划并开展工作,需要停用(停业)的立即组织实施,确保守住安全底线。

 2 2 .是与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紧密结合

 现在,由北京输入疫情导致的 2 个传播链条,累计隔离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员 2000 余人,再加上境外返定、涉疫地区返回等人员,我们改造征用了 20 多个集中隔离酒店,绝大部门都是自建房。要把集中隔离酒店作为排查的重中之重,对建设时间、建筑结构、设计施工、消防安全等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明确专业人员持续跟进、立行立改,坚决彻底消除风险隐患。

 3 3 .是与开展“双违”清理紧密结合

 2018 年以来,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对全市城乡所有私搭乱建、超期临建、擅自改变规划及土地用途等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全面清查治理,共拆除违建面积 65.65 万平方米,拆出了公平正义,拆出了发展空间,拆出了城市形象。要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开展“两违”专项清查“回头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发生。各乡镇(街道)排查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首先要进行初核,然后依项目是否办理立

  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行政许可情况,再分别移交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应急管理等单位进行细核处理,涉及刑事处罚的移交公安部门。

 4 4 .是与宅地基制度改革紧密结合

 要依托市乡村三级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执法队伍作用,健全完善宅基地自建房屋审核把关制度,严把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使用检查等各个环节,持续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提升自建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真正做到不在没有规划的地方建房、不建没有规划的房、不建没有设计的房。

 5 5 .是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密结合

 住建局牵头,要聘请专业机构和技术专家,协助乡镇(街道)勘查鉴定自建房屋安全等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银魂。对农村 C 级、D 级房屋,要及时采取纳入危房改造等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6 月底前完成。要对脱贫户自建房屋高度关注,确保危房不住人。

 6 6 .是与城市更新等专项行动紧密结合

 对排查出来的城市 C 级、D 级房屋,要及时纳入城市危险房屋台账管理,综合运用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措施,因地制宜制定危险房屋整治方案并推进实施。对暂时无法拆除的 D 级危险房屋,尤其是其中用作经营(含出租)的自建房,要立即停租停业,严格落实停用措施,确保全部腾空、住户全部撤离,同时设置警戒措施,界定安全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防范人员倒流;

  若 D 级危房是业主唯一住房且用于自住,要将业主列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考虑对象,或通过市场化手段妥善解决群众居住问题。

 三 、要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果 市级干部要靠前指挥,指导分包乡镇(街道)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分管部门履职尽责,抓好本行业本系统企业或者项目等自建房屋排查整治工作。住建局要牵头抓好城乡居民自建房隐患排查,同时探索建立健全城乡自建房屋申请、报批、审核等程序,从制度上坚决堵住风险漏洞。应急局要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城乡自建房用于经营场所的登记,以及登记信息的推送和公示;做好对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宣传部要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开展住房建设。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自建房用于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21 个乡镇要对所有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自建房应排尽排,需要补录的抓紧补录、需要整治的抓紧整治。4 个城区要聚焦城中村、非集中连片棚户区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测鉴定经营性(含出租)自建房和建筑年代较早、建设标准偏低、失修失养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物业企业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要压实个人责任,严格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法人代表责任以及建设、施工、监理队伍责任,确保自建房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同志们,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

  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全市之稳、全市之安服务全国全省大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委书记在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百日攻坚上的讲话

 

  - 1 -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22 年 8 月 15 日前,全省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范围 全省所有经营性自建房。

 三、工作安排 (一)排查摸底(2022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

 省级编制排查技术导则,建立技术服务团队,开展排查培训,搭建陕西省城乡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开通举报电话,指导各地进行排查摸底。市县对专项整治管理及排查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和信息平台操作培训,组织街道社区(镇村)对所有经营性自建房进行排查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有安全隐患、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做好排查信息采集及录入,实现经营性自建房底数清。

 (二)安全鉴定(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 2 - 各地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优先对采取管控措施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实现经营性自建房鉴定清。

 (三)分类整治(2022 年 7 月 20 日前完成)。

 根据安全鉴定情况,按照“一栋一策、一户一策”原则,制定整治措施,完成分类整治,并做好信息采集,及时录入信息平台,实现经营性自建房整治清。

 (四)核查验收(2022 年 8 月 10 日前完成)。

 按照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方式,对所有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安全鉴定及整治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建立“四清一责任”台账,分级分部门签字确认,实现经营性自建房核验清。

 四、工作措施 (一)工作调度。

 省政府主要领导每月调度,省政府分管领导每周调度,推进专项整治措施落实,研究解决专项整治重大问题。各市(区)要加密工作调度频次,及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按时报送工作进展,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二)督导检查。

 坚持督查与通报相结合,省专项督导组配备结构安全、消防、燃气等方面专家,根据阶段性工作内容确定督查重点,对各地开展督查指导。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边

  - 3 - 督边改,立查立改。对工作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各市(区)要参照省级督导模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宣传引导。

 省工作专班编印工作动态,宣传介绍有关政策,通报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制作危险房屋识别手册、房屋安全知识小视频等科普宣传资料,综合运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和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

市委书记在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百日攻坚上的讲话

 

  全区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在全面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全面实施百日攻坚行动,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国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 20xx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城乡结合部、安置区、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商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镇区等重点区域,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 10 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含私自加装电梯)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的排查、鉴定和整治工作,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实施步骤

  ( ( 一) ) 全面动员攻坚x (20xx 年 年 5 5 月 5 25 日前) )

  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工作,全面完成回龙圩镇、村(居)、产权人(使用人)动员部署工作。根据省里安排部署,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成立技术专家组,发动工程技术人员为管理区提供排查整治工作技术力量支持。依据排查工作“六步法”工作手册,开展全区排查人员

 培训,统一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在前段工作基础上,同时开展居民自建房摸底排查。

  ( ( 二) ) 摸底排查攻坚x (20xx 年 年 6 6 月 月 5 25 日前) )

  . 1. 全面普查摸底。村(居)要逐户发动业主自查,并依据技术规范和工作手册开展普查。回龙圩镇要抽调干部、组织技术人员下沉,指导帮助村(居)普查工作做到产权人(使用人)、村(居)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三到位”实现居民自建房排查全覆盖,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 2. 认真排查核准。回龙圩镇、村(居)要边摸底排查边整理信息数据,建立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数据库、隐患库、整治库。回龙圩镇要及时进行“回头看”排查,核准、补录和修正房屋安全信息,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栋。6 月 25 日前,要全面完成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居民自建房的数据复核工作。

  . 3. 严格评估鉴定。6 月 20 日前,村(居)动员产权人(使用人)提供房屋安全有关信息,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提供鉴定报告;回龙圩镇基本完成信息复核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6 月 30 日前,完成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工作,为集中分类整治提供依据。

 ( ( 三) ) 集中整治攻坚x (20xx 年 年 8 8 月 1 31 日前) )

  . 1. 分类彻底整改。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原则,聚焦城乡结合部、安置区、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商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镇区等重点区域,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 10 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含私自加装电梯)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依法分类采取“改、停、封、拆”措施,立查

 立改、快查快改,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 2. 分级抽查验收。坚持边整改边自查边抽查,确保工作质量。回龙圩镇必须对村(居)上报的疑似安全隐患房屋逐栋排查到位,区级必须抽查所有的村(居)。其中,区级复查中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资料复查率应达到 100%、现场入户抽查比例不低于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总户数的30%,被抽查单位合格率低于 95%的应重新开展普查。

  三、工作要求

 ( ( 一) ) 宣传引导到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整治政策及相关专业技术等宣传,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全力推动,凝聚整治共识。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形成良性互动,把工作做细、做到群众的心坎里,引导居民自觉整治、支持整治、参与整治。要加大对典型经验、典型案例的宣传推介力度,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 ( 二) ) 落实责任到位。要强化全过程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落实,带头研究解决居民自建房整治重点难点问题。要强化工作保障,迅速成立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保障充足的人员、经费和技术力量。要强化工作调度,每日调度推进情况,每周通报工作进展和上报重大安全隐患的居民自建房整治情况。要强化工作统筹,同步分级分类做好涉及房屋质量安全的群众投诉信访工作,避免引发群体上访和负面舆情。要严格落实排查整治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措施,严防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风险隐患。

  ( ( 三) ) 跟踪督导到位。要严格督导问责,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摸底排查、评估鉴定、集中整治等情况全链条督导检查。从 6 月份起,区督查室每月对各村居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和质量开展督查,并将结果向全区通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动员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对隐患排查整治不严不实,重大风险隐患底数不清、管控不力,整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督导迅速返工并严肃追责,确保精准排查、精准鉴定、精准整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存量,坚决遏制安全隐患增量。

市委书记在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百日攻坚上的讲话

 

 市委书记在 2 2022 年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会议上的讲话 供借鉴

 同志们:

  刚才,我们共同收听收看了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对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我们做好下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紧接着召开全市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目的就是给大家留出更多时间抓落实,刚才 XX 就做好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了部署,我完全同意,大家要一并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近年来,自建房屋倒塌造成群众伤亡事件屡见不鲜:20xx年 5 月 16 日,xx 区昭化路一处正在改造的汽车 4S 店厂房顶部坍塌,致 10 人死亡、15 人受伤;20xx 年 3 月 7 日,用作集中隔离的 xx 酒店发生坍塌,造成 29 人遇难、42 人受伤;20xx 年 8 月 29 日 xx 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酒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 29 人死亡、28 人受伤;20xx年7月12日,xx松陵街道油车路188号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发生坍塌,造成 17 人死亡、5 人受伤;这次湖南省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导致 53 人遇难。每一起事故的背后,几乎都存在盲目改造、私自扩建等违法行为,以及徇私枉法、监管不力等违纪行为,教训十分深刻。下半年,党的二十大就要召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特别是对标对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 15 条硬措施”要

 求,把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把事故背后的问题当作自身潜在的隐患来看待,举一反三、警示警醒,如履薄冰、战战兢兢,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依法依规、高效有序组织推进专项整治,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二、要扭住关键环节,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5 月4 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全省城镇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 5 月 20 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会后,要立即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制定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尽快把底数摸清楚、把问题解决掉。在具体推进中,要做到“六个结合”:一是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相结合。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是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紧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城镇房屋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包括住宅和学校、幼儿园、宾馆、影剧院、商场等公共建筑,聚焦城中村、非集中连片棚户区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测鉴定经营性(含出租)自建房和建筑年代较早、建设标准偏低、失修失养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确保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限期整改到位。这里强调一下,教育、医疗、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情况,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产权人(管理人)制定整治计划并开展工作,需要停用(停业)的立即组织实施,确保守住安全底线。二是与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紧密结合。现在,由北京输入

 疫情导致的 2 个传播链条,累计隔离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员 2000余人,再加上境外返定、涉疫地区返回等人员,我们改造征用了 20多个集中隔离酒店,绝大部门都是自建房。要把集中隔离酒店作为排查的重中之重,对建设时间、建筑结构、设计施工、消防安全等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明确专业人员持续跟进、立行立改,坚决彻底消除风险隐患。三是与开展“双违”清理紧密结合。2018 年以来,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对全市城乡所有私搭乱建、超期临建、擅自改变规划及土地用途等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全面清查治理,共拆除违建面积 65.65 万平方米,拆出了公平正义,拆出了发展空间,拆出了城市形象。要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开展“两违”专项清查“回头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发生。各乡镇(街道)排查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首先要进行初核,然后依项目是否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行政许可情况,再分别移交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应急管理等单位进行细核处理,涉及刑事处罚的移交公安部门。四是与宅地基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要依托市乡村三级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执法队伍作用,健全完善宅基地自建房屋审核把关制度,严把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使用检查等各个环节,持续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提升自建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真正做到不在没有规划的地方建房、不建没有规划的房、不建没有设计的房。五是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密结合。住建局牵头,要聘请专业机

 构和技术专家,协助乡镇(街道)勘查鉴定自建房屋安全等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银魂。对农村 C 级、D 级房屋,要及时采取纳入危房改造等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 6 月底前完成。要对脱贫户自建房屋高度关注,确保危房不住人。六是与城市更新等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对排查出来的城市 C 级、D 级房屋,要及时纳入城市危险房屋台账管理,综合运用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措施,因地制宜制定危险房屋整治方案并推进实施。对暂时无法拆除的 D 级危险房屋,尤其是其中用作经营(含出租)的自建房,要立即停租停业,严格落实停用措施,确保全部腾空、住户全部撤离,同时设置警戒措施,界定安全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防范人员倒流;若 D 级危房是业主唯一住房且用于自住,要将业主列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考虑对象,或通过市场化手段妥善解决群众居住问题。

  三、要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级干部要靠前指挥,指导分包乡镇(街道)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分管部门履职尽责,抓好本行业本系统企业或者项目等自建房屋排查整治工作。住建局要牵头抓好城乡居民自建房隐患排查,同时探索建立健全城乡自建房屋申请、报批、审核等程序,从制度上坚决堵住风险漏洞。应急局要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城乡自建房用于经营场所的登记,以及登记信息的推送和公示;做好对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宣传部要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

 法依规开展住房建设。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自建房用于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21 个乡镇要对所有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自建房应排尽排,需要补录的抓紧补录、需要整治的抓紧整治。4 个城区要聚焦城中村、非集中连片棚户区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测鉴定经营性(含出租)自建房和建筑年代较早、建设标准偏低、失修失养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物业企业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要压实个人责任,严格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法人代表责任以及建设、施工、监理队伍责任,确保自建房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同志们,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全市之稳、全市之安服务全国全省大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可供参考

市委书记在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百日攻坚上的讲话

 

 在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我们共同收听收看了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对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我们做好下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紧接着召开全市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目的就是给大家留出更多时间抓落实,刚才 XX 就做好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了部署,我完全同意,大家要一并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近年来,自建房屋倒塌造成群众伤亡事件屡见不鲜:2019年 5 月 16 日,**区昭化路一处正在改造的汽车 4S 店厂房顶部坍塌,致 10 人死亡、15 人受伤;2020 年 3 月 7 日,用作集中隔离的**酒店发生坍塌,造成 29 人遇难、42 人受伤;2020 年 8 月 29 日**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酒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 29 人死亡、28 人受伤;2021 年7 月 12 日,**松陵街道油车路 188 号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发生坍塌,造成 17 人死亡、5 人受伤;这次湖南省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导致 53 人遇难。每一起事故的背后,几乎都存在盲目改造、私自扩建等违法行为,以及徇私枉法、监管不力等违纪行为,教训十分深刻。下半年,党的二十大就要召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树

 牢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特别是对标对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 15 条硬措施”要求,把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把事故背后的问题当作自身潜在的隐患来看待,举一反三、警示警醒,如履薄冰、战战兢兢,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依法依规、高效有序组织推进专项整治,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二、要扭住关键环节,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5 月4 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全省城镇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 5 月 20 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会后,要立即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制定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尽快把底数摸清楚、把问题解决掉。在具体推进中,要做到” “六个结合”:

 一是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相结合。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是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紧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城镇房屋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包括住宅和学校、幼儿园、宾馆、影剧院、商场等公共建筑,聚焦城中村、非集中连片棚户区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测鉴定经营性(含出租)自建房和建筑年代较早、建设标准偏低、失修失养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确保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限期整改到位。这里强调一下,教育、医疗、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情况,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产权人(管理人)制定

 整治计划并开展工作,需要停用(停业)的立即组织实施,确保守住安全底线。

 二是与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紧密结合。现在,由北京输入疫情导致的 2 个传播链条,累计隔离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员 2000余人,再加上境外返定、涉疫地区返回等人员,我们改造征用了 20多个集中隔离酒店,绝大部门都是自建房。要把集中隔离酒店作为排查的重中之重,对建设时间、建筑结构、设计施工、消防安全等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明确专业人员持续跟进、立行立改,坚决彻底消除风险隐患。

 三是与开展“双违”清理紧密结合。2018 年以来,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对全市城乡所有私搭乱建、超期临建、擅自改变规划及土地用途等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全面清查治理,共拆除违建面积 65.65 万平方米,拆出了公平正义,拆出了发展空间,拆出了城市形象。要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开展“两违”专项清查“回头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发生。各乡镇(街道)排查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首先要进行初核,然后依项目是否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行政许可情况,再分别移交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应急管理等单位进行细核处理,涉及刑事处罚的移交公安部门。

 四是与宅地基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要依托市乡村三级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执法队伍作用,健全完善宅基地自建房屋审核把关制度,严把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使用检查等各个环节,持续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提升自建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真正做到

 不在没有规划的地方建房、不建没有规划的房、不建没有设计的房。五是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密结合。住建局牵头,要聘请专业机构和技术专家,协助乡镇(街道)勘查鉴定自建房屋安全等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银魂。对农村 C 级、D 级房屋,要及时采取纳入危房改造等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 6 月底前完成。要对脱贫户自建房屋高度关注,确保危房不住人。

 六是与城市更新等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对排查出来的城市 C 级、D 级房屋,要及时纳入城市危险房屋台账管理,综合运用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措施,因地制宜制定危险房屋整治方案并推进实施。对暂时无法拆除的 D 级危险房屋,尤其是其中用作经营(含出租)的自建房,要立即停租停业,严格落实停用措施,确保全部腾空、住户全部撤离,同时设置警戒措施,界定安全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防范人员倒流;若 D 级危房是业主唯一住房且用于自住,要将业主列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考虑对象,或通过市场化手段妥善解决群众居住问题。

 三、要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级干部要靠前指挥,指导分包乡镇(街道)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分管部门履职尽责,抓好本行业本系统企业或者项目等自建房屋排查整治工作。

 住建局要牵头抓好城乡居民自建房隐患排查,同时探索建立健全城乡自建房屋申请、报批、审核等程序,从制度上坚决堵住风险漏洞。

 应急局要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

 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城乡自建房用于经营场所的登记,以及登记信息的推送和公示;做好对建筑和装饰装修

 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宣传部要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开展住房建设。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自建房用于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1 21 个乡镇要对所有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自建房应排尽排,需要补录的抓紧补录、需要整治的抓紧整治。4 4 个城区要聚焦城中村、非集中连片棚户区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测鉴定经营性(含出租)自建房和建筑年代较早、建设标准偏低、失修失养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物业企业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要压实 个人责任,严格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法人代表责任以及建设、施工、监理队伍责任,确保自建房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同志们,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全市之稳、全市之安服务全国全省大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委书记在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百日攻坚上的讲话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推进我州以自建房为重点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一天不能耽误、时时放在心上的责任感、紧迫感彻查风险隐患,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严格的措施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有效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努力把安全生产风险和安全生产事故损失降至最低。

 明确主体,压实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市、乡镇(街道)政府承担本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监管到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州级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内房屋建筑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工作。房屋建筑的产权人(单位)、使用人(单位)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单位)。

 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充分利用已开展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最大限度避免重复工作。聚焦重点,全面排查整治本地区范围内经营性场所、农村房屋、城市房屋、公共建筑以及城镇燃气、地下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做到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按照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处置,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从立项、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检测、竣工验收以及场地经营许可等全过程、全链条联动监管,严格落实风险隐患管控治理措施。

 (三)任务目标。2022 年 5 月至 8 月底,在全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全州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

 患,全面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合理统筹安排工作,在确保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统筹开展城镇房屋、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在2022年底取得明显工作成效,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经营性自建房。聚焦经营性场所,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不漏一户、不留盲区,突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学校、医院周边和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全覆盖排查整治区域内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文旅场所、车站(场)及交通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场所,以及企业厂房、仓库等。(州级责任部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全面排查整治农村房屋。聚焦农村自建房,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细化分类整治措施。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批分类开展隐患鉴定,对整体危险或局部危险的房屋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对长期闲置不用的房屋要划定危

 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坍塌等事故。做好农房安全应急响应,针对汛期、地震等自然灾害,开展应急安全评估,确保危房不住人。(州级责任部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司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全面排查整治城镇房屋。充分利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持续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 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对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以及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优先排查,加大对违章建设、违规经营及监管失位、执法失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持治理存量和遏制增量两手抓,坚决遏制增量违法建设行为。(州级责任部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司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全面排查整治公共建筑。按照隶属关系,坚持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属地为主原则,全面开展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社区办公场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州级责任部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民族宗教委、州机关事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全面排查整治市政基础设施。聚焦城镇燃气安全,全力以赴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开展老化地下管网、道路桥梁、易涝淹积水点等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排查整治“两违”建筑物占压燃气管线安全间距问题,在 2022 年 12 月底前全部完成。持续推进人员密集区域、餐饮企业燃气泄漏截断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在 2022 年 6 月底前全部完成。

 (州级责任部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应急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 年 5 月 9 日全面启动)。各县市要全面动员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专家指导(2022 年 5 月至 12 月底)。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手册、抗震鉴定技术导则、抗震加固导则等技术文件,规范指导各地有序

 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州级成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专家组,对各县市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各县市相应成立专家技术团队,全程参与当地排查整治工作,为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服务。

 (三)挂联督导(2022 年 5 月至 12 月底)。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应急局分别牵头负责对泸水市、福贡县、贡山县、兰坪县的督促指导,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四)全面排查(2022 年 5 月份)。各县市、乡镇(街道)政府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结合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对区域内的房屋建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一建立排查数据台账,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实施动态监管。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业、停用进行整改。重点排查检查 7 个方面内容:

 1.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及附属构件(设施)是否安全; 2.建筑立项、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中介鉴定、消防、改建扩建报批、用途变更、特种行业及运营相关许可办理等审批手续是否真实完备; 3.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用电是否安全; 4.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落实是否到位;

 5.疏散指示标识设置是否齐全; 6.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7.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等。

 (五)分类处置(2022 年 5 月至 8 月底)。各县市要组织专家技术力量按照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手册,对本地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进行初步判定,按照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一般安全隐患(蓝牌警示)3 种情况,进行分类、现场标识、提出处理建议,由县市人民政府核定结果。

 对地基基础失稳、主体结构严重受损等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的,要立即采取撤离人员、拆除房屋等措施;对主体结构局部破坏等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的,要采取加固改造等措施;对结构轻微受损等一般安全隐患(蓝牌警示)的,要采取修缮加固等措施。分类处置工作要实行现场标识、清单化和挂账销号管理,确保隐患处置及时、科学、合理。

 (六)全面整治(2022 年 5 月至 12 月底)。按照“边排查、边整治、边见效”原则,对于挂牌警示的房屋建筑,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督促房屋建筑产权人(单位)、使用人(单位)及时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和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安全鉴定,并按照鉴定机构处理建议及时处置。该停业整改的必须立即

 采取技术措施整改,该停止使用的必须坚决停止,该拆除的必须依法拆除。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危房,要坚决限制或停止使用、及时疏散转移人员。整治工作要逐一落实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排查出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全覆盖,形成管理闭环。

 (七)依法整改(2022 年 5 月至 12 月底)。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对重大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坚决依法处理,做到危房一律依法清空、整改一律依法到位、查处一律依法从严,坚决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产权单位及个人要按照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发挥牵头整改的作用,限时做到依法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意识,按照“州级统筹督导、州市协调推进、县级组织实施、乡镇强基固本”原则,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州级成立州委、州政府主要

 领导任双组长,州政府常务副州长任常务副组长,州政府有关副州长任副组长,州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怒江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推进全州排查整治工作。州政府有关副州长按照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分别负责督促指导所挂联县市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区域范围内的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要素保障。各县市要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保障力度,组建工作专班、落实工作经费。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认真研究,用活用足现有国家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加固改造,梳理相关用地、规划、建设等政策,在符合政策法规前提下,适当放宽非刚性约束,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全力推进加固改造工作。

 (三)加强督查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督查室等单位要把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列为重点督查内容,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推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对全州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及时通报、曝光、约谈、督办。

 (四)加强执法处罚。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查办贯穿全过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实施处罚。要严格执法监督,对违法占有土地进行建设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依法处置;对违法建筑且存在隐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对经营性场所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加固和改进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对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的,一律叫停;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化源头治理,研究房屋安全巡查发现机制、问题整治机制,建立房屋体检制度、强制性安全鉴定制度。推动房屋质量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房屋养老机制,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制度保障。

 (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宣传教育,普及装饰装修相关法规和安全使用相关知识,引导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积

 极履行安全检查等房屋使用安全义务,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讲安全、时时守安全、事事重安全”的良好氛围。

市委书记在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百日攻坚上的讲话

 

 X XX XXX 县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确保自建房安全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作为,聚焦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突出重点区域,开展百日攻坚,坚决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做到“不贰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彻底排查。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聚焦酒吧、网吧、饭店、旅馆、私人影院、农家乐、培训机构、养老院、小饭桌、幼儿园等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包括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自建房和用于出租的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 10 人以上出租经营、群租牟利、违规改建扩建的房屋,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拆迁安置区、工业园区、学校周边、医院附近等

 重点区域,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不落一户、不漏一房。

 (二)坚决果断清理。经排查评估,对存在坍塌风险和重大火灾风险的自建房,要第一时间清人、停业、封房,明确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确保不住人、不营业、不使用。对未按要求清人、停业、封房的,要按照行政强制等法律法规,依法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强制执行;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收回各类证照,依法撤销各类审批、登记手续。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建立健全机制。县住建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参与组建技术指导组,对各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给予技术支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三、行动步骤

 (一)迅速部署(2 2022 年 年 5 5 月 月 2 12 日前)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城镇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和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制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把工作要求迅速落实到乡镇、村组、住户。

 (二)排查管控(2 2022 年 年 7 7 月 月 1 31 日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建立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属地责任落实到位。实行台账管理,逐栋明确产权人、位置、建造时间、单体面积、层数、结构形式、具体用途、排查人;对初判存在坍塌风险和重大火灾风险的,逐项清理、管控到位,落实一个,销号一个,实行闭环管理。各乡镇要在 5月 25 日、6 月 25 日、7 月 25 日之前,对本行政区域内排查、清理和管控阶段性情况进行汇总,经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存在坍塌风险和重大火灾风险的房屋,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类整治。经检查,对威胁公共安全且违法行为

 确凿的经营性自建房,依法依规予以拆除。对年久失修、存在结构坍塌风险的经营性自建房,督促产权人启动落地重修;对存在局部坍塌风险的经营性自建房,督促产权人立即采取维修加固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经营性自建房,督促产权人立即采取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否则一律不得用于经营和使用。

 在清理管控和后续整治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不搞“一刀切”,不能“一封了之”“一拆了之”,要千方百计做好群众工作,充分考虑产权人(使用人)的生计问题,让整治既有“力度”也有“温度”,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巩固成果(2 2022 年 年 8 8 月 月 0 20 日前)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前期的排查、清理、管控工作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加快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治存量隐患的同时严控增量,城区一律不得再新建自建房;农村新建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且要有专业机构指导;农村自建房确需搞经营的,须根据用途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批。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立即制定本行业工作方案,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和后续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部门要各负其职,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自建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制定专项排查整治方案,指导做好本行业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工作监管。

 住建局统筹协调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数据汇总上报,建立健全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应急管理局配合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做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县消防大队负责指导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 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指导各户自建房修缮、加固、翻建的规划工作,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 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做好储窖等农业仓储用房和农村宅基地安全排查有关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自建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好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 民宗局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排查; 教体局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房屋安全排查; 公安局负责指导宾馆、洗浴等行业的房

 屋安全排查,做好相关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 民政局负责指导养老机构场所安全排查; 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负责指导网吧、KTV、图书馆等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排查;卫健局负责指导卫生院、诊所等医疗场所安全排查; 城管局负责县城规划区自建房屋私搭乱建、改扩建行为的排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自建房屋安全排查,做好农村自建房私搭乱建、改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上下协调联动,形成政策合力、管理合力和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应当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强化考核问责。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抓牢抓实排查整治各项工作,认真仔细排查、不漏一户一房,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和弄虚作假,持续用力、守土尽责筑牢安全底线。领导小组办公室、督考办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必要时

 将组织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领导小组将在全县予以通报,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的领导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

市委书记在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百日攻坚上的讲话

 

 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在县发生,根据县党委工作部署,决定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自建房屋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用 100 天时间集中对县范围内以自建房为重点的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四方责任”,即: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单位管理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力争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

 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

 组

 长: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

 党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 范永兵

 党委常委、副县长 张

 伟

 党委常委、人武部部长、政法委书记 成

 员:

 党政办公室主任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城镇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W 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县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指导督察等工作。

 四、整治任务 (一)全面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一栋不漏、一户不落,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聚焦“四无”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房屋(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房屋、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房屋等。尤其是重点排查将自建房屋改建改用为商业娱乐场所、文化旅游体育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餐馆、集贸市场、商场、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医疗卫生场所、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运动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

 逐一建档造册,实行清单台账管理。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危险房屋和老楼、危楼等老旧房屋,以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疑似危房,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尽快委托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对已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组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拿出解危方案实施解危,在实施解危前,密切关注危房及疑似危房的情况,出现险情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二)严厉查处自建房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要将 3 层以上、300 平方米以上、租住 10 人以上的经营性民房、企事业单位自建房作为排查重点。凡未经相应资质鉴定机构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自建房屋一律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落实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拆改柱、梁、承重墙等行为)。

 五、职责分工 (一)属地管理单位。各单位、社区要按照“安全之弦紧绷不松、安全之事常抓不懈、安全之责扭住不放”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辖区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加强对本辖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与行业

 主管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社区: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外,同时负责督促辖区企业按照“不漏一人”的要求,实地走访,建立台账的方法,认真排查租住房屋人员情况,对发现不符合租住条件的坚决清理,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

 (二)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实抓好行业领域内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城镇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推进各责任单位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监管;对违规拆改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进行认定;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负责加大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房屋结构违规拆改、违法装饰装修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即查处。负责废品回收站等房屋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加大对房屋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化品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商贸服务业(含人员密集商业场所、餐饮业、住宿业)、商贸物流等房屋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把控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自建房屋营业执照的审核。

 国土分局:负责对各属地管理单位排查上报的疑似违法建设进行认定,并及时依法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对到期临时用地建设的房屋进行清理。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将危旧

 房屋拆除工作纳入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考核项;研究制定《农业宅基地房屋建设管理办法》;及时依法查处农业宅基地违法建设行为。

 财政局:负责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经费保障工作。

 文体广电服务中心:负责文化馆、县史馆、群众活动体育中心等社会文化企事业单位,网吧、歌舞厅、体育彩票销售点等公共娱乐场所,旅行社、景点、民宿等旅游企业以及体育场所、文物保护区范围内房屋、文化艺术和体育类培训机构等房屋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宣传工作。

 派出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执法保障,积极配合属地管理单位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严把暂住证发放,对不满足消防、安全条件的房屋严禁用于出租。负责对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等教育卫生行业房屋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学校、幼儿园、在县教育机构和医院,按照“不漏一人”的要求,实地走访,建立台账的方法,认真排查租住房屋人员情况,对发现不符合租住条件的坚决清理,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

 天富集县小拐供电营业所:负责加强经营性用房、出租屋用电管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群众用电安全。

 六、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2022 年 5 月 7 日-5 月 30 日)。

 1.全面排查。各属地管理单位要结合实际对辖区房屋开展全面摸

 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

 2.突出重点。各属地管理单位要重点对利用自建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摸底排查,凡未经相应资质鉴定机构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自建房屋,立即暂停营业,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尽快委托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3.组织认定。各属地管理单位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认定,并根据鉴定机构意见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要逐人逐户登记并确认自建房屋信息,为后续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集中整治(2022 年 6 月 1 日-7 月 10 日)。

 各属地管理单位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整改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方案。各属地管理单位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结合县专项整治方案,制定重点集中整治方案,明确集中整治内容、技术保障、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落实责任。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加固整改的房屋,由产权人(使用人)负责加固整改。

 3.建立台账。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4.应拆尽拆。各属地管理单位对鉴定机构认定为不具备加固价值

 的 C 级危房和 D 级危房要坚决予以拆除。

 (三)检查验收(2022 年 7 月 11 日-7 月 20 日)。

 由办公室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属地管理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巩固提升(2022 年 7 月 21 日-8 月 15 日)。

 各单位在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健全房屋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持续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县领导包包社区制度(附件 1),高位推动、定期调度,真正做到领导到位、协调到位、落实到位、推进到位。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协调机制,明确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流程和责任单位,开展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办公室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每周调度、半月检查、每月通报”的要求,组织开展督察检查,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借助专家力量。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和评估鉴定工作。

 (三)坚持有患必改。各属地管理单位要举一反三,将排查范围延伸至辖区所有房屋建筑,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坚决遏制增量。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坚决遏制增量,扎实减少存量”总体目标,严把“在建、备建、抢建”关,在全县持续营造严管严查高压氛围,坚决打击各类违法新建改建扩建、违法装饰装修、自建房违规经营等行为。

 (五)做好宣传引导。文体广服务中心、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子大屏、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性,提高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要积极宣传在攻坚行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本实施方案为暂行方案,后期将根据市所下发正式方案进行调整和补充。

市委书记在全市自建房专项整治百日攻坚上的讲话

 

 市委书记在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批示要求和全国、全省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当前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突出问题,以最大决心、最严举措、最强力度,全力打赢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刚才,x 个牵头单位和 x 个乡镇(街道)分别汇报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从整体情况看,各部门(单位)能够紧扣时间节点、聚焦重点目标、采取有效举措,稳步有序推进攻坚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紧盯目标要求、坚持综合施策,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全面整改,坚决打好打赢攻坚战

  “4.29”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近年来多次发生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坚决防范各类

 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督促各地深入排查整治建筑行业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对于我们来说,既是作风大考,也是能力大考。这次专项整治涉及部门多、覆盖群众广,是一场与时间赛跑、与风险角逐的攻坚战,落脚点和出发点就是安全。但从我们落实情况来看,在思想认识上还未达到高度统一,在推进机制上还未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部门(单位)甚至还自行其是、自弹自唱,在工作落实中还存在查改结合不紧密等突出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们专项整治的成效和攻坚。

 一要紧盯目标要求、坚持综合施策,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全面整改,坚决打好打赢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这场硬仗。要抓住重点环节,全面拉网排查、摸清问题底数、突出重点区域,逐一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确保稳妥有序,坚持法治手段与教育引导、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带头自我整改与严格依法强制整改有机结合;要坚持统筹推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各领域预警防范,切实统筹好发展与安全; 二要构建长效常态,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把安全基础工作抓在经常、做在平常、严在日常。要进一步

 强化工作保障,统筹协调、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强化激励考核、督查检查、追责问责,切实推进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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