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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月方案(全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7-05 17:20: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月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安全月方案(全文)

 

 关于开展 2011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溆安监〔2011〕 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县内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推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国发〔2010〕 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 《通知》)和市委、 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怀发 〔2010〕6号, 以下简称市委、 市政府《决定》 )等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 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 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按照市《关于开展 2011年“安全生产月 ” 活动的通知》 精神, 现就开展我县 2011年“安全生产月 ” 活动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 以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为核心, 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 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 结合“安监十年” 系列宣教活动, 贴近实际、 贴近生活、 贴近群众, 弘扬安全文化, 普及安全知识, 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思想保证、 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 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

 三、 活动时间 5月 3 0日至6月 3 0日。

 四、 组织机构 

 成立溆浦县“安全生产月 ” 活动组织委员会, 具体负责宏观指导, 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主任

 张晓波( 县委常委、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

 罗尚荣(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李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金中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学军( 县安监局党组书记、 局长)、 高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彪(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肖健勇( 县总工会副主席)、 戴琳( 团县委副书记)、 韩小荣( 县妇联副主席); 组委会成员: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县安监局副局长张英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导各乡( 镇)及有关部门、 行业和中央、 省在溆及县属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 ” 活动,

 组织安全月 活动的评比、 表彰等。

 五、 活动安排 ( 一)安全生产月启动。

 6月 1日, 县委常委、 县政府副县长张晓波在溆浦电视台发表“安全生产月” 活动动员讲话。

 同时, 各单位在大门口显著位置悬挂一幅“安全生产月” 宣传横幅, 在单位宣传窗内张贴 1—2套 2 0 11年“安全生产月” 宣教挂图。

 ( 二)媒体集中宣传活动。

 市、 县安全生产专业媒体专访县长。

 溆浦电视台、 溆浦县人民广播电台、 溆浦新闻网等新闻媒体要开辟“安全生产月 ” 专栏, 派出精干记者, 以“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 为主题, 对“安全生产月 ” 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 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典型事迹,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各媒体要有醒目的公益宣传标识, 溆浦电视台要免费播放《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 等教育警示片。

 由县委宣传部、 县安监局、 县广播电视局负责。

  ( 三)“安监十年” 系列活动。

 积极参与市安监局举办“生命之光” 大型专场歌舞晚会, 通过生命的序曲、生命的嘱托、 生命的礼赞, 展示安全生产工作风采, 唤起群众“关注安全、 关爱生命” 的意识; 制作安全警示标牌, 在县城及大的集镇主要街道上悬挂, 开展安全宣传一条街活动。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 各乡镇要根据辖区特点, 在集镇、 街道醒目位置设置安全宣传标牌, 编辑安全生产宣传知识手册并向群众发放;积极参与市政府关于“十佳安全卫士” 评选活动, 通过网络、 短信等平台, 由公众评选; 推进安全生产标语标牌进村入户、 进企业入矿井, 有针对性加强基层安全教育。

  ( 四)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5月 30日至 6月 5日, 各乡镇、 各单位要通过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 分析原因、 总结教训、 探索规律, 组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 反思大讨论、 隐患排查等活动, 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要通过播放“安全生产月 ” 主题宣传片《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 和系列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 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 实效性, 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 影响力和渗透力。

 由县安监局、 县广电局负责。

  ( 五)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6月 12日( 星期日)上午 8:30, 县安监、 公安、 交通、 交警、 国土、 人社、消防、 建设、 质监、 经信、 药监、 农机、 煤炭、 工商、 商务、 卫生、 林业、 教育、 环保、 气象、 旅游、 文化、城管、 电力等部门在警予中路设立安全生产咨询台, 各单位安排一名副局长带队, 3名工作人员参加, 结合行业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向过往行人展览图片、 板报, 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 重点宣传“安全发展” 的理念、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 工伤保险知识等。

 县公安局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 各单位分别负责各自咨询台所需宣传品。

  ( 六)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6月 13日至 19日, 通过集中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演练、 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推动各地、 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加强预案管理, 提高企业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健

 全完善企业和政府间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各单位或多单位联合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由各单位负责。

  ( 七)“三个一” 进行业企业活动。

 组织开展好“三个一” 活动进重点行业企业活动, 使企业负责人、 投资业主、 从业人员普遍受到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一是非煤矿山、 烟花爆竹、 危险化学品、 冶金等行业企业听一堂安全生产教育课, 按照省组委会要求制作光碟, 由企业组织从业人员观看, 监管机关要将其纳入今年企业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执法检查的内容。

 二是看一场安全生产教育电影。

 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行业企业特点放映《金牌班长》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等影片。

 三是发放一本安全生产宣传册。

 重点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 和省、 市安全生产近年重要政策法规文件, 增强企业与职工安全意识。

 由县经信局、 县安监局负责。

  ( 八)学校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通过上一堂安全主题教育课、 看一部安全教育警示片、 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 写一篇安全题材作文、 制作一张安全祝福卡片寄送给亲人及开展学校安全教育第一课等形式, 推动未成年人安全教育, 树立安全理念, 普及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 自救、 互救知识, 提高各级、 各类学校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由县教育局负责。

  ( 九)“安康杯” 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创建活动。

 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 竞赛活动, 并以竞赛活动为载体, 在全县职工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自我教育, 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活动。

 继续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活动, 积极动员广大青年投身安全生产管理、 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中来。

 由县总工会、 团县委、 县妇联负责。

  ( 十)安全生产检查整治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县政府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部署, 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和非煤矿山、 道路交通“两项整治” 为重点的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督查督办, 积极排险除患, 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由各单位负责。

  ( 十一)参加全国、 全省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

 组织参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知识竞赛、 “生命之歌” 大家唱活动及市安委组织的有关活动。

  六、 活动要求 ( 一)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 ” 活动, 把“安全生产月 ” 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 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 ” 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 、 市委、 市政府《决定》 等文件精神结合起来, 与当前“打非治违” 、 “两项整治” 行动结合起来, 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谋划部署, 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 科学组织实施, 确保“安全生产月 ” 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 二)突出主题, 加强宣传。

 各单位要围绕“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 的活动主题, 按照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在各乡镇、 县各有关单位所在地, 建筑工地、 厂矿企业、 车站码头等人流密集场所, 悬挂“安全生产月” 等内容的横幅, 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 设置公共宣传栏。

 要充分运用报刊、 广播、 电视等大众传媒和基层宣传文

 化阵地, 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 同时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 安全发展。

  ( 三)协调联动, 务求实效。

 各乡镇、 各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促进上下协作联动, 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

 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 把着力点放在基层、 放在企业、 放在生产一线, 放在责任落实上, 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提高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四)树立典型, 认真总结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 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对开展“安全生产月” 活动领导重视、 效果实、 反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对不重视、 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 及时表彰, 并分别于 5月 31日、 6月 26日前将活动方案、 总结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同时报县“安全生产月 ”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县安监局)。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并列入对今年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本活动所需横幅、 挂图、 手册、 警示片等宣传品统一由县安监局负责, 各单位于 6月 3日前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征订领取。

 联系电话:

 2161820, 电子信箱:

 7 4 533885@ sin a .co m 。

  附件:

 1、 溆浦县 2011年“安全生产月 ” 活动宣传标语                     2、 2011年溆浦县“安全生产月 ” 活动宣传资料安排表 3、 溆浦县 2011年“安全生产月 ” 活动考核评分表  中共溆浦县委宣传部                溆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溆浦县公安局                              溆浦县广播电视局  溆浦县总工会                              共青团溆浦县委员会  溆浦县妇女联合会                                          二 ○ 一 一 年 五 月 三 十 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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